公然資訊觀察站重大訊息公告 (3682)亞太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議決通過與國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劃分、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作日1036183介入合併公輪盤遊戲下載網站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劃分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公司)。國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撲滅公司)。4買賣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劃分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買賣對象)國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5買賣相對人力關係人否6買賣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來由及是否不陰礙股東權益難受用。7併購目標為整合物質,擴張經濟規模。8併購後預測產生之效益可增加整體營運競爭力。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陰礙因兩方合併後藉物質整合及擴張營運規模,預測將可施展手段綜效,故併購對日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助益。10換股比例及其算計根據一、換股比例:每1股國碁電子股份轉換04975股亞太電信股份。二、算計根據:國碁電子係以截至103年3月31日止輪盤遊戲籌碼使用經管帳師核閱之擬制性財政匯報 (考量國碁實收資金已現金增輪盤遊戲種類資至200億元) 所載之每股淨值。亞太電信則以每股20元為合併對價算計換股比例。前述換股比例已洽請君盈聯盟管帳師事情所李孟燕管帳師出具合併換股比例合乎邏輯性之專家觀點書。11預定辦妥日程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4年6月30日,惟得視本合併案進行局勢,必須時由董事會改變合併基準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接受撲滅(或劃分)公司權力責任關連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撲滅公司之帳列財產、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止仍有效之一切權力責任,皆由存續公司概括接受。13介入合併公司之根本資料(註二)(1)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89年5月5日成立,重要業務項目為第一類電信事業(包含有市內網路、國際網路、第三代舉動手機)及第二類電信等業務,並於102年10月30日競標贏得4G舉動寬頻業務A1(700MHz)高下行各10MHz之頻譜。。(2)國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91年5月3日成立,於102年10月30日競標贏得4G舉動寬頻業務A3(700MHz)高下行各10MHz及B3(900MHz)高下行各10MHz之頻譜。14劃分之關連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財產之評價代價;被劃分公司或其股東所贏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目;被劃分公司資金減少時,其資輪盤遊戲下載安裝金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劃分公告時,則難受用)難受用。15併購股份前程移轉之前提及限制權力責任與原已發布之平凡股雷同。16其他主要商定事兩方於契約簽約日後,若有因經關連主管機關核示,或為順利贏得關連主管機關之允許、核示及或申報生效,而有調換兩方每股合併對價之必須者,兩方應秉持公正之原理,談判調換每股合併對價並處置關連事宜。17本次買賣,董事有無不同意見否18其他敘明事項本合併案尚須贏得國家通信流傳委員會之核準、臺灣證券買賣所之批准,及亞太電信將本輪盤遊戲賠率表合併募集發布股份對價向金融監視控制委員會申報生效。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接受撲滅公司權力責任關連事項,包含有庫藏股及已發布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置原理。註二:介入合併公司之根本資料包含有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重要內容。